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根据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费、基本生活费等就学成本有所上升,学生及其家庭面临的经济压力和贷款需求增加,需要进一步释放助学贷款政策红利,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还款压力,助力学生完成学业、更好就业。”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目前,各地大学正在陆续开学,很多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这些学生是否可以按照新政策申请增加助学贷款额度?对此,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已经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新的政策。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学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对政策出台前,2023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新的额度范围内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金额。
通知还要求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这位负责人作出解释:“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年,我们支持这些学生通过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就学费用,鼓励学生自立自强。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这项政策从1999年实施至今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惠及2000多万名学生。
来源 | 光明日报
题图 | 羊城晚报资料图
责编 | 秦小杰 实习生 陈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