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生考公、落户享平等机会!广州立法明确,“职普平等”更近了吗?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郭子扬 发表时间:2026-02-01 14:30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郭子扬  2026-02-01

近日,《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以立法形式系统回应职业教育发展诉求,其中最受关注的条款,是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积分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从制度上为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铺设了一条“平等通道”。

现实图景的另一面是,多地正通过大幅增加普高学位,普职分流比正从传统的“大体相当”转向“普高占绝对多数”。这种政策导向上的“拉扯”,使得职业教育的实际地位面临更复杂的挤压。

专家表示,广州此次立法,实际上是在为整个教育体系的公平转向探路。更长远看,立法还需要在实施细则、激励措施等方面持续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和约束力;社会更需要打破学校评价与用人标准之间的壁垒,让技能评价真正获得市场认可,才能形成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

“投资于人”,立法护航技能社会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张等菊教授指出,此次《条例》核心价值在于以立法形式,系统回应了职业教育长期面临的多个结构性困境。其中,多条“高含金量”的条目值得关注:

一是动态调整专业,对接产业需求。《条例》第四条要求“具体目标单位每三年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专业目录”机制,旨在扭转以往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需求“脱节”的难题。

二是打破“单向壁垒”,推动职普融通。《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明确推动中职与普高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试图改变以往职普融通中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被动局面,赋予学生更灵活的成长路径。

三是立法保障平等机会,挑战“唯学历”评价。《条例》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从立法上解决了以往重学历轻技能的单向度社会人才评价观,为技能人才的就业和发展提供了公平通道。

“这释放了立法护航技能社会、‘投资于人’的清晰信号。”张等菊评价,广州作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此次立法紧密围绕大湾区产业升级对高端技能人才的急切渴求,彰显了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明确导向。《条例》的发布,是自2022年我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颁布以来,首个省会城市以立法形式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职普平等”还有多远?

广州此次立法,再次为职校生与普校生“画齐起跑线”。那么。技能和学历的“天平”是否得以摆正?现实仍是一场复杂的拉锯。

事实上,此次《条例》中多个核心理念与具体规定,如“平等机会”、“比照学历”等,在2022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已全部载明。广州的条例,本质上是地方对国家上位法的具体落实措施。

“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地方是否出台细则,而在于国家法律是否得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资深教育学者熊丙奇指出,自《职教法》修订以来,社会上仍旧存在一个令人困惑的悖论:法律明确要求破除歧视、给予平等机会,但现实中一些关键领域的做法却与之背道而驰。

以2025年国考为例,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占比仍在攀升,学历的门槛依然是压倒性的首要标尺。与此同时,另一股强大的现实力量正在形成:全国范围内,增加普高学位、大幅提高普高录取率正成为明确政策方向。此前,湖北省教育厅近日,湖北省教育明确提出:“未来5年,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稳定在90%以上。”明确将普职分流比锁定在了9:1; 宁夏教育厅宣布,2025年全区普通高中录取率达76.27%,力争2027年超过80%,2030年超过85%。普职分流比,似乎正从传统的5:5向9:1迈进。

专家表示,这在迎合部分家长焦虑、缓解中考“分流”压力的同时,也在客观上进一步挤压了职业教育的生源空间与社会认同,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法律定位形成了微妙而复杂的张力。

“如果一边立法强调技能宝贵,另一边关键岗位的招聘和社会的集体选择仍在强化‘学历高消费’,那么任何文本上的突破,都可能被现实的巨浪吞没。”熊丙奇警告。

破局之道:需系统生态重构

如何让“平等机会”不止于纸面承诺?专家认为,这需要从生态建设与现实执行两端同时发力,打出“组合拳”。

在系统生态重构层面,张等菊提出了路径:一是加强“技能等级比照学历”政策的宣传与资历框架建设,提升社会认知;二是在市级层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接收技能人才试点,用实际成效打破文凭偏见;三是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通过订单班、产业学院等形式,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的前置对接,从根本上证明职业教育的“价值创造”能力。

“相关法律条例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重要条件。这就要求地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人才时,不能再一味提高学历门槛,应该带头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以此倡导形成‘淡化学历,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熊丙奇呼吁建立可追溯的问责机制,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公然设置歧视性学历门槛的用人单位,须责令修正并追究责任。

熊丙奇强调,职业教育长期以来被社会视为低于普通教育的“层次教育”和接纳升学失利者的“兜底教育”,这一观念根深蒂固。“只有当法律法规‘硬’起来,用人导向‘实’起来,才能真正引导社会观念转变,让职业教育成为有尊严、有前途、自愿选择的类型教育。否则,任何漂亮的条文都难以走出文件,转化为真正的社会进步。”

文|记者 郭子扬
图|羊城晚报资料图
视频|记者 郭子扬 实习生 彭文中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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