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蒋隽报道: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发布《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满足细则规定条件的,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申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快来围观!
细则中所称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十一区县)以外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含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报名条件
(一)适龄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二)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三)凡适龄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名申请入学,并由其符合条件的一方提交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
申报流程及资料提交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一)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且在缴、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如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广州市内非越秀区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向房产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以上条件积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请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把以下原件交居住证所在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窗口核对:
1、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结婚证。
2、申请人需提供满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填写相关就业登记信息、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的证明。
购买市社保的来穗人员无需申请人提供证明;购买省社保的来穗人员需上传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二)现居越秀区并在越秀区所属单位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同时在以上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请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把以下原件交居住证所在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窗口核对:
1、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结婚证。
2、申请人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两年的证明。(在越秀区从事消毒站工作的由越秀区街道办事处开具;从事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的由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开具;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的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具;从事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具。)
(三)现居越秀区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称号、2016—2017年荣获越秀区“最美‘好邻居、好房东、好雇主’”称号、2018年荣获越秀区“最美‘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请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把以下原件交现居住证所在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窗口核对:
1、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结婚证。
2、申请人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7个学期以上(含7个学期),申请越秀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及材料
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积分制入学的学位数量按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和上级文件要求的比例而定,并不确保安排学位。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积分为准。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予以申请: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已办理就业登记),在越秀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1年以上并在缴。
(二)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请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把以下原件交现居住证所在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窗口核对:
1、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结婚证。
2、申请人需提供满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填写相关就业登记信息、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购买市社保的来穗人员无需申请人提供证明;购买省社保的来穗人员需上传参保证明(含授权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