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粤考宣
记者14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近日,省招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根据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需要和2020年高考单项改革部署,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较往年提前1个月,将于2019年11月1-10日进行。同时,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对考生的学籍、户籍及户籍迁入广东省年限、报考地点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报名前专项核查,明确连续实际就读期限
记者留意到,通知特别指出,要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今年高考报名前,学籍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核查结果由中学校长签字。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将直接接入高考报名系统。
其中明确,具有广东省户籍且身份证号码“44”开头等12类考生可在广东省报名普通高考。
记者留意到,对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的考生,通知不仅对学籍有要求,还特别强调了“实际就读”期限。
其中,应届毕业生要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不满三年的,如父母为广东户籍,考生原则上须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将户籍迁入广东,取得广东户籍和学籍,以及连续实际就读至少满1年,才可在粤报考。父母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取得广东户籍和学籍,以及连续实际就读至少满2年。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考生,通知也明确要求,要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
严查学籍和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
通知还要求,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着力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
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发现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此外,通知对考生毕业生身份,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的资格审查和确认评估等方面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等违规手段获取广东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对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建立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哪一级出现问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