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3月21日,记者从南沙区教育局官网获悉,《南沙区2020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港澳子弟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意见稿明确,2020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以下简称“广外附校”)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45人,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子弟。
招生方式:
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方式录取:
(一)对照本方案第三条“报名申请”的相关条件,申请人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在满足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申请人的学位安排后,若还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全市招生直至录满为止,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报名申请:
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可为该港澳子弟申请入读学位。申请人于2020年8月15日至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区招考办(南沙传媒大厦一楼)现场报名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港澳子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港澳子弟的身份关系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子弟出生证和其他能证明子女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及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的有效工作证明。申请人在广州市创业的,应提供其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主体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纳税证明。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的,应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